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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扑朔寒刀行离 (第2/3页)
。只有留下来,别人才不会怀疑他,才能证明他是清白的,跟这件事没有任何关系。” 有酒,有朋友。酒是好酒,朋友绝对是风流英俊、年少多金的富家子弟。 左丘权的心情非常愉快,因为他觉得自己的运气实在不错。在不久之前,他虽然在三招之间败在燕重衣赤手空拳之下,但现在,这已经不算是什么耻辱之事——对于不开心的事,他一向忘记得很快,这并不是因为他看得开,只不过是他已经习惯了倚老卖老装糊涂而已。 此刻,他的脸上堆满了笑,谦卑的笑,虽然笑得有些虚假,却很开心。 百里亭和花染就坐在他的对面,手里都拿着一杯美酒。 酒是淡青色的,在阳光下微微泛起一丝绿光,就像是思思的眼波,令人薰薰欲醉。 思思媚眼如丝,娇柔的身子整个都依偎在百里亭的怀里,目光却很不安份地偷偷打量着另一个人。 这个人不是花染,却同样年少多金,潇洒不羁,不仅全无花染的酒色之气,更显得一身正气,只是满脸倨傲之色,难免令人感到趣味索然——叶逸秋五人刚刚离去“狼子剑”江不云便又悄悄溜了回来。 此刻,江不云的脸已经有些红了,但绝不是因为思思勾魂夺魄的眼神,由始至终,他都没有瞧思思一眼。他的手里,也有一杯酒,他的目光就落在淡青的酒色上。 江不云陪坐在末席,脸上堆满了和左丘权几乎一模一样的笑容,但神色间却仍然有些冷漠,倨傲难除。他虽然出生于武林世家,从小养尊处优,呼风唤雨,但绝不是像百里亭这般的纨绔子弟。 他是剑客,八岁学剑,今已十余载,剑法略有所成,居然在三招之间就被燕重衣夺走了手中之剑,一个心高气傲、极爱面子的世家公子,如何能够忍受这种屈辱和挫折? 然而现在,他似乎早已把所有的不愉快都忘记了,忘得比左丘权还快。 剑,就在他的腰间,耻辱却已在九天之外。 连左丘权这等名扬天下的大侠客都能面不改色、若无其事地坐下来,跟别人把酒言欢,像他这种小角色,又何必耿耿于怀? 只要有酒,有朋友,一切都会变得不一样。何况,这酒是好酒,朋友是许多人都恨不得跪下来添他的脚趾头的世袭小王侯。 这世上,有机会和百里亭坐在一起喝酒的能有几人?有机会被百里亭瞧得起、视为朋友的又有几人? 美人在抱,暖玉生香。 百里亭的心情似乎也好得很,轻轻晃动着手里的酒杯,眯起双眼瞧着怀里的美人,眼中似已有醉意,醉倒在酒香与美人的发香之中。 他自然知道思思时不时地就会对江不云偷偷瞟上一眼,但他一点也不介意,连一点吃醋的意思都没有,甚至在他的脸上,完全找不到一丝不悦之色,反而淡淡地笑了起来,好像对思思这种朝三暮四的态度相当欣赏。 这就是女人。 思思本来就不是他的女人,这种风尘女子,最善于逢场作戏,绝不是只属于一个男人的。 只要他喜欢,只需要轻轻挥一挥手,就会有很多很多像思思一般的女人围绕在他的身边打转,像黄莺一样歌唱,像蝴蝶一样翩翩起舞;只要他高兴,随时都可以把思思送到江不云的怀抱里去,就好像花染没有任何要求,就把这个女人送给了他一样。 狼子无情,婊子无义,这本是很正常的事情。 花染慢慢地喝着酒,显然心情也非常不错,脸上始终挂着笑意,却笑得诡异而奇特。 在两天以前,思思还是他的女人,现在却跟他已经没有半点关系。曾经的呢喃细语,还有几番的抵死缠绵,都已随着秋天的风远远飘去,远离了他的世界。 他的脸上,也决找不到半点哀伤的神色。不管思思现在是谁的女人,他都只有在旁边瞧着,绝不再多看一眼,多说半个字。 他仿佛已变成了瞎子。 瞎子是看不见的,花染当然不是瞎子。 就在他又为自己满满斟了一杯酒的时候,忽然看见了燕重衣,也看见了叶逸秋。 二人就站在他们的面前,身子如标枪般笔直,像山峰般挺拔,冷峻而沉静。 叶逸秋白衣胜雪,但他的人看起来却比冰雪还冷酷;燕重衣黑衣如铁,但他的人看起来却比顽铁还坚硬。 这两个人,不但是生死与共的兄弟,也是推心置腹的好朋友。 看见他们,左丘权立即长身而起,脸上笑容一变,变得说不出的讥诮、冷酷,目光从叶逸秋和燕重衣脸上淡淡扫过,冷笑道:“你们终于回来了,可让我们一番好等。” 叶逸秋冷哼一声,一言不发。 “你们去了好几个时辰,是不是又想玩什么诡计?”左丘权冷笑道“你们要找的人呢?为什么不带他回来?” 这次的回答,是一声轻轻的叹息。 左丘权的目光落在秦孝仪的脸上,问道:“秦大侠,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秦孝仪苦笑着摇了摇头,又发出一声轻叹。 “这世上再也不会有这么一个人了。”叶逸秋忽然冷冷道“他已经死了。” “龙大少已经死了?”欧阳情怔怔地道。 “我们到达苦水镇的时候,那里已经被一场大火夷为平地。” “难道是有人通风报信,杀人灭口?” “一定是的。” “凶手是什么人?” “没有人知道凶手是谁。”叶逸秋摇头叹道“既然是杀人灭口,凶手又怎么会留下来泄露身份?” 欧阳情轻轻叹了口气,左丘权却忽然笑了笑,笑得讥诮,笑得诡异。 “你笑什么?”叶逸秋沉声道“是不是这条线索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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