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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崇焕15841630 (第3/4页)
录》万历己未科都作“藤县”疑作“藤县”是。 嗣后,袁崇焕为藤县人之说,如雨后春笋,大小报刊所发表的文章,有十余篇肯定袁崇焕是广西藤县人。〖注2〗其中,以阎崇年先生的《袁崇焕籍贯考》为集其大成,它进一步斥《明史-袁崇焕传》载袁崇焕为东莞人是“文物无据”“文献无征” 说袁崇焕是广西藤县人的依据,综合起来,主要在: 一、崇焕父袁子鹏碑(墓在广西平南县白马乡)记崇焕之祖袁西堂在嘉靖初年由东莞迁藤。 二、广西藤县《袁氏家谱》载崇焕之祖袁西堂于正德元年(1560)由东莞迁藤。 三、北京孔庙内明清进士题名碑袁崇焕名下刻“广西藤县” 四、《明怀宗实录》、《崇祯实录》、《崇祯长编》、《国榷》、《明季北略》诸书载袁崇焕是广西藤县人。 五、袁崇焕《天启五年擢佥事监军奏方略疏》言“臣籍已属西江”西江即浔江,指藤县。 六、崇焕被杀后,其妻黄氏在藤县投水死。 七、藤县白马乡有袁崇焕遗迹。八、藤县白马乡有“明督师袁公崇焕故里纪念碑” 现在先剖析一下上面八点理由,看看是否可以作为证实袁崇焕是广西藤县人的依据。 (一)关于袁子鹏墓碑(以下简称“墓碑”)与《袁氏家谱》(以下简称“《家谱》”) 主藤县说者主认为“袁子鹏墓碑是袁崇焕为藤县籍的一个力证”〖注3〗,又说:“《袁氏家谱》的首次发现,为研究袁崇焕籍贯提供了珍贵的第一手资料。”〖注4〗但是,只要参合其他资料,细心读一读,就不难发现墓碑和《家谱》舛误多端,殊不足信。 墓碑云:“祖,西堂公之子。西堂公由广东东莞县于嘉靖初年至广西梧州府藤县四十三都白马讯。”〖注5〗《家谱》云:“始祖,字西堂。公籍广东东莞县水南乡茶园村,明正德元年自粤东贸易至广西梧州府苍梧县戎墟,居住数年,迁居于藤县五都白马讯。”〖注6〗袁西堂自东莞迁广西,一说嘉靖初年,一说正德元年,墓碑与《家谱》,既同出一家,何参差若是?此不足信之一也。 墓碑载袁子朋(墓碑原刻作“朋”)三子六孙(兆填、兆埍、兆、兆始、兆勋、兆右),《家谱》载袁子鹏三子三孙(兆勋、昭始、昭右)〖注7〗。姑勿论“兆”与“昭”二字不同“兆填”、“兆埍”、“兆”为何不见于《家谱》?假如说这三个幼殇,故《家谱》不载,却又何以刻上墓碑?若有其人,《家谱》何以不载?若无其人,墓碑何据而云?这都是不足以取信于人的。此其二。 袁崇焕《天启四年三乞给假疏》曰:“七年中(略)嫡叔子腾丧矣。堂兄生员崇茂,育于臣父为犹子者,今亦丧矣。”〖注8〗分明袁子鹏有弟曰袁子腾,有侄曰袁崇茂。《家谱》云:“公(据上文,指袁西堂)生一子,字子鹏。”〖注9〗既无子腾之名,且明谓袁西堂仅生子鹏一人,袁崇茂亦不见于《家谱》,显与袁崇焕自言牴牾。此不足信之三也。 墓碑云:“朋公妣何氏”《家谱》云:“二世祖,字子鹏(略),妣何氏,而〔民国〕《东莞县志》卷六一《袁崇焕传》引《袁督师行状》云:“仍留其祖遗屋数椽,以栖崇焕母叶氏,使终天年”(旧抄本《袁自如公粤西家传》所载意同)。史乘与方志均不载子鹏有继室或妾,也不载崇焕为继室之子或庶出,崇焕之母,即子鹏之妻,当为叶氏。《家谱》又云:“三世伯崇焕(略),妣叶氏。”〖注10〗据谈迁《枣林杂俎》智集《袁崇焕》条及清初赵吉士《四明公弼卢宜汇辑二续表忠记》所载,崇焕妻为阮氏(引文说后),叶氏,乃崇焕之母,而《家谱》却作崇焕之妻。此不足信之四也。 袁崇焕在《三乞给假疏》中说:“七年中,臣之嫡兄崇灿丧矣。”〖注11〗可见崇灿为长,崇焕为仲。此出崇焕自言,不容有误,而墓碑云:“公(据上文,指子鹏)生三子六孙,长崇焕,赐进士出身。(略)次崇灿,三崇煜。”《家谱》亦云:“二世祖讳子鹏(略),生三子,长崇焕,次崇灿,三崇煜。”又载:“三世伯崇焕”〖注12〗。都把袁崇焕说成是袁子鹏长子,显与崇焕自言不合,在封建社会中,严长幼之序,何墓碑与《家谱》长次颠倒如是?此不足信之五也。 墓碑云:“长崇焕赐进士出身,拜三边总制。”《家谱》云:“三世伯崇焕,字元素,号自如。(略)后官到三边总督。”《明史》卷七三〈官职〉二载: 总督陕西三边军务一员(略),至嘉靖四年始定设。初称提督军务。七年,改总制。十九年,避“制”字,改为总督,开府固原,防秋驻花马池。 清初刘献廷《广阳亲记》卷一记载得更清楚: 三边总督,辖延绥、甘肃、宁夏三巡抚。…甘肃、宁夏、延绥曰三边。后以总督驻固原,更曰四镇。 袁崇焕自万历四十七年(1619)举进士入仕途以后,从未官于西北,从未任三边总督之职,辽东与陕甘,相去数千里,墓碑与《家谱》,误之甚矣。此不足信之六也。 《家谱》云:“三世伯崇焕(略),终于崇祯三年,被jianian臣朦毙,生三子,被jianian臣奏准,将袁氏抄家。三子思走广东东莞县。” 崇焕生三子吗?请看清初以前人的记载: 以布衣鸣崇焕冤而被杀的程本直的《漩声》说:“崇焕今日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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