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_章五十一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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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五十一 (第8/12页)

,都为从七品,牧正,正八品,副,从八品,引礼舍人,省略记载。

    九年,改参军为长史,废除王傅府及典签司、咨议官,增设伴读四人,选拔为人老成,明习经义,行为谨慎的士人担任,侍读四人,收藏掌管文书簿籍,文籍少就空缺。

    不久改王相府所属奉祠、典宝、典膳、良医、工正各所正及纪善都为正八品,副,从八品。

    十三年,一并废除王相府,升长史司马正五品,设置左、右长史各一人,典簿一人。

    确定王府孳牲所、仓库等官全都是杂职。

    二十八年,设置靖江王府咨议所,咨议、记室、教授各一人。

    建文年问,增设亲王宾辅二人,伴读、伴讲、伴书各一人,长史三人。

    郡王宾友二人,教授一人,记室二人,直史一人,左、右直史各一人,吏目一人,典印、典祠、典礼、典饿、典药五署官各一人,典仪二人,引礼舍人二人,仪仗司,吏目一人。

    其中宾辅、三伴、宾友、教授进见时,陪坐,自称名而不称臣,礼节如同宾客师友。

    成祖初年,恢复旧制,改靖江王府咨议所为长史司。

    万历年问,周府设宗正一人。

    后来各府也渐次增设。

    郡王府增设教授一人。

    又洪武七年,公主府设家令一人,正七品,司丞一人,正八品,录事一人,正九品。

    二十三年,改家令司马中使司,用内使担任。

    承宣布政使司,左、右布政使各一人,从二品,左、右参政,从三品,左、右参议,没有固定人数,从四品。

    参政、参议因事添设,各省不等,诤见各道。

    经历司,经历一人,从六品,都事一人,从七品。

    照磨所,照磨一人,从八品,检校一人,正九品。

    理问所,理问一人,从六品,副理问一人,从七品,提控案牍一人。

    司狱司,司狱一人,从九品。

    库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

    仓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

    杂造局、军器局、宝泉局、织染局,各有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

    所辖衙门各省不同,详见杂职。

    布政使掌管一省的政务,朝廷有恩赏、禁令,秉承旨意宣布传播,下达到有关部门。

    凡是所属官员任职期满,访查称职、不称职,上上下下查证明自,报告巡抚、巡按以传达于吏部、都察院。

    每三年,率领治下府州县正官,到京师朝见,以听从考察。

    每十年,会合户口籍册以清查百姓人数、田亩数。

    向朝廷推举人才,会集全省的读书人选拔调用。

    皇族、官吏、师生、军人,按时发放他们的俸禄、麇粮。

    祭祀神只,谨慎按时祭祀。

    百姓有孤老无依的人要供养他们,有孝顺友爱贞烈之人要表彰他们。

    遇上水旱灾害瘟疫,便奏请皇上怜悯免税赈济。

    所有上贡赋税徭役,视府州县土地肥瘠人民多少的情况来平衡数目。

    凡是有重大的施行革除举措及各种政务,会同都御史、’按察使商议,经过谋划商定就向巡抚、巡按或者总督请示。

    国家有喜庆或丧事,派遣辅佐官到京城朝贺或吊祭。

    天子即位,便由左布政使亲自前往。

    参政、参议分守各道,以及派遣管理储粮、屯田、清军、驿站、水利、安抚百姓等事,一并以分司协助管理京郊地区。

    两京不设布、按,没有参政、参议、副使、愈事,因此由邻近布、按分司带管,详见各道职官。

    经历、都事,掌管收发公文,审察巡按、巡盐御史文书,使用经历印章。

    照磨、检校掌管校勘清理卷宗。

    理问掌管诉讼案件。

    起初,太祖攻克集庆,亲自兼领江南行中书省。

    戊戌年,在婺州设置中书分省。

    后来每攻克一地,就设置行省,官员从平章政事以下,大致与中书省相同。

    设行省平章政事,从一品,左、右丞,正二品,参知政事,从二品。

    左、右司,郎中,从五品,员外郎,从六品,都事、检校,从七品,照么、管勾,从八品。

    理问所,正理问,正四品,副理问,正五品,知事,从八品。

    不久改知事焉提控案牍,省略记载。

    洪武九年,改浙江、江西、福建、北平、广西、四川、山东、广东、河南、陕西、湖广、山西各行省都为承宣布政使司,废除行省平章政事,左、右丞等官,改参知政事为布政使,品级正二品,左、右参政,从二品,改左、右司为经历司。

    十三年,改布政使,正三品,参政,从三品。

    十四年,增设左、右参议,正四品,不久增设左、右布政使各一人。

    十五年,设置云南布政司。

    二十二年,定品级为从二品。

    建文年间,升为正二品,裁革一人。

    成祖恢复旧制。

    永乐元年,以北平布政司为北京。

    五年,设置交肚布政司。

    十一年,设置贵州布政司。

    只设布政使一人,其它官员如同各布政司。

    宣德三年,废除交肚布政司,除两京以外,定为十三布政司。

    开始设置藩司,与六部并重。

    布政使入朝任尚书、侍郎,副都御史常常出任布政使。

    宣德、正统年间仍然如此,从那以后就没有了。

    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一人,正三品,副使,正四品,愈事没有固定人数,正五品。

    详见各道。

    经历司,经历一人,正七品,知事一人,正八品。

    照磨所,照磨一人,正九品,检校一人,从九品。

    司狱司,司狱一人,从九品。

    按察使掌管一省诉讼纠察的事务。

    纠察贪官污吏,缉捕jianian恶强暴,平允诉讼案件,昭雪冤狱错案,从而振奋风纪,澄清吏治。

    大案会同都御史、布政二司共同商议,报告巡抚、巡按,听从刑部、都察院。

    所有朝拜觐见庆贺吊祭的礼仪,都如同布政司。

    副使、愈事,分道巡察,兵备、提学、抚民、巡海、清军、驿传、水利、屯田、招募训练、监军,各设专人分管,并分人巡察京郊地区。

    明代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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