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_章二百一十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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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二百一十 (第7/10页)

一月,日本使臣清启又来朝贡,在闹市中打伤了人。有关官府请求治他的罪,皇帝下诏把该请求交给清启。清启上奏说犯法应回到本国受刑,希望容许他回国再按法律治罪,并自述不能服钤束之罪,皇帝都予以宽免了。从此,日本使者更加无所顾忌。十三年(1477)九月日本使臣又来朝贡,请求《佛祖统纪》等书,皇帝下诏给他们赏赐《法苑珠林》。该使臣转述其国王的意思,请求在常例之外增加赏赐,皇帝便命令给他们再赐钱五万贯。二十年(1484)十一月,日本国又派使者上贡。弘治九年(1496)三月,日本国王源义高派使者到中国,回去时路过济南,使者手下的人又持刀杀人。当地官府请求朝廷治他们的罪,皇帝下诏命令从今以后只准五十人进入京都献贡,其余的人都留在船上,对他们严加防禁。十八年(1505)冬,日本使者前来献贡物,此时武宗已即皇帝位,下令像以前一样对待他们,铸金牌勘合后交给他们。

    正德四年(1509)冬日本使者又来献贡。礼官上奏说:“明年正月,大祀庆要摆宴席。朝鲜的陪臣安排在殿东的第七班,日本向来没有先例可循,请将他们安排在殿西的第七班。”皇帝同意。礼官又说“:日本进献贡物,向来都是用三艘船运来的,现今只运来一船,朝廷给他们赏赐银币,应按其贡物的多少而定数目。况且他们这次献贡物没有表文,是否给他们下敕文,请求皇上裁定。”皇帝命有关官府移文答复他们就行。五年(1510)春,日本国王源义澄派使臣宋素卿前来朝贡,此时刘瑾窃取大权,收了他们黄金千两,给他们赏赐飞鱼朝服,这是前所未有的。宋素卿,是鄞县朱氏的儿子,名缟,幼习歌唱。倭国使臣见后,喜爱他,而朱缟的叔叔朱澄欠倭国使臣的钱,便以朱缟抵债。至此,朱缟充当日本的正使,至苏州时,朱澄便与他相见了。后来此事被发觉,按法律应当处死朱澄,刘瑾包庇了他,谓朱澄已经自首,获准免罪。七年(1512),源义澄的使臣又来献贡,浙江的守卫大臣说:“现今畿辅、山东地区盗贼充斥,怕使臣遇到后遭受抢劫,请求将献贡之物贮存在浙江的官库里,只收其表文送到京城来。”礼官会同兵部官员商议此事后,请求朝廷给南京守备官下令,在当地设宴赏赐使臣,然后送使臣回国,其所带的土产全部按价付钱,不阻碍远方之人的向化之心。皇帝同意了。

    嘉靖二年(1523)五月,日本派来朝贡的使臣宗设抵达宁波。不久,宋素卿偕同瑞佐又来中国,他们之间互相争辩自己是真使臣,诬对方是伪使臣。宋素卿贿赂市舶的太监赖恩,使当地官府设宴时将宋素卿的座次排在宗设之上,宋素卿的船后到却先为验发。宗设为此发怒,与他们争斗,杀死瑞佐,焚烧了瑞佐的船,追击宋素卿到绍兴城下,宋素卿逃匿到其他地方才幸免于死。杀人凶手回到宁波,所经过之处都遭其焚烧抢劫。他们还绑架了指挥袁王进,夺船出海。都指挥刘锦追到海上,战死。巡按御史欧珠将此上报朝廷,并说:“据宋素卿所言,西边海路的多罗义兴,向来属日本统辖,没有进贡的前例。因日本向朝廷进贡之道一定得经过西部海域,正德年间已经勘合过的金牌被多罗义兴所夺。宋素卿等人不得已,拿弘治年间勘合的金牌,从南边海路启程来到中国,等到宁波时,因为责问宗设为何冒充使臣,才致引起争斗。”皇帝将该奏章交给礼部,礼部官员建议“:宋素卿的言词未可尽信,不应让他进京入朝。但争斗是由宗设挑起的,宋素卿那一伙的人被杀不少。宋素卿以前虽犯有投番罪,但已经先朝宽恕赦免,可不再问罪。现在只宣谕宋素卿回国,移文咨问日本国王,让他审察有无经过勘合的金牌,再行追究治罪。”皇帝已同意这个建议,御史熊兰、给事中张羽中交相上章说:“宋素卿的罪行深重不可宽恕,请求朝廷一并治赖恩及海道副使张芹、分守参政朱鸣阳、分巡副使许完、都指挥张浩的罪。然后封闭海关断绝入贡,振兴中国的威风,使狡寇的阴谋无法实施。”此事正在商讨行动,碰上宗设党徒中的中林、望古多罗所乘坐的船只,被暴风刮到朝鲜。朝鲜人袭击并斩杀了他们三十人,活捉中林和望古多罗献到京城。给事中夏言因此请求朝廷将此二人押赴浙江,会同当地官府与宋素卿一起杂处治罪。朝廷于是派给事中刘穆和御史王道一起前往浙江。嘉靖四年(1525),讼事成立,宋素卿、中林、望古多罗三人一并处以死罪,关进牢狱之中。时间一久,他们都病死在监狱之中。此时有琉球的使臣郑绳回国,朝廷要他回国后转告日本国王,让他将宗设擒献到朝廷,归还袁王进和海滨郡县中被掳掠去的百姓,否则就封闭海关断绝其入贡,并商议征讨他们。

    九年(1530),琉球的使臣蔡瀚,路过日本时,日本国王源义晴附表给蔡瀚带往朝廷,说:“向来因为日本国内多战事,干戈阻道,正德年间勘合的金牌无法到达东都,所以宋素卿只好捧着弘治年间勘合的金牌出使贵国,现请求朝廷宽恕并遣返他们。同时希望朝廷赐予新勘合的金牌、金印,我们可按往常那样进贡。”礼官验收其表文时,发现上面没盖有印篆,便上奏说:“倭人诡诈难以使人相信,还是敕令琉球王传告他们,让他们仍遵前次所敕的命令行事。”十八年(1539)七月,源义晴所派的献贡使臣到达宁波,当地守卫大臣将此上报朝廷。此时日本已有十七年没与朝廷通贡了,朝廷敕令巡按御史督同三司的官员前去共同审核,如果他们确是诚心效顺,就按制度礼待并遣送他们回去,否则就拒绝他们,并严禁当地的居民与他们交通往来。第二年二月,日本献贡的使臣硕鼎等人到达京城申述前次的请求,并乞求朝廷颁赐嘉靖朝新勘合的金牌,归还宋素卿其人和原先留在中国的贡物。礼部建议说“:勘合的金牌不能急急忙忙地给他们,务必要他们拿旧的来换新的。每次朝贡的日期限定十年,朝贡的人不得超过一百,船不得超过三艘,其余的请求不可答应。”皇帝下诏同意。二十三年(1544)七月日本使臣又来朝贡。这次朝贡没有到该朝贡的日期,而且还没有表文上达。礼部大臣认为不应当接受,将贡物退回。该使臣就拿这些贡物与当地百姓互做交易获利,留在海滨地区不肯离去。巡按御史高节请求朝廷追治沿海地区文武将吏的罪,严禁jianian商豪强与他们交通往来,皇帝同意。而内地的诸jianian商因从与他们的交易中可获利,多收容包庇他们,因此最终无法彻底禁绝。

    二十六年(1547)六月,巡按御史杨九泽上奏说:“浙江的宁波、绍兴、台州、温州都临海,其地界又与福建的福州、兴州、漳州、泉州各郡相连,常有倭人入侵,虽然设置了卫所城池和巡海副使、备倭都指挥等,但是海盗还是出没无常,两地的官员无法通气摄制,因此制御海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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