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_卷五十五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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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五十五 (第6/11页)

国祯隶帐下,世祖重违其请,将遣之,辞曰:“国祯蒙恩拔擢,誓尽心以报,不敢易所事。”乃不果遣。世祖过饮马湩,得足疾,国祯进药味苦,却不服,国祯曰:“古人有言: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已而足疾再作,召国祯入视,世祖曰:“不听汝言,果困斯疾。”对曰:“良药苦口既知之矣,忠言逆耳愿留意焉。”世祖大悦,以七宝马鞍赐之。

    宪宗三年癸丑,从征云南,机密皆得参与,朝夕未尝离左右。或在告,帝辄为之不悦。九年己未,世祖帅师围鄂州,获宋人数百族,诸将欲尽坑之,国祯力请止诛其凶暴,余皆获免。及师还,招降民数十万口,疲饿颠仆者满道,国祯白发蔡州军储粮赈之,全活甚众。世祖即位,录前劳,授荣禄大夫、提点太医院事,赐金符。至元三年,改授金虎符。十二年,迁礼部尚书。国祯尝上疏言:慎财赋、禁服色、明法律、严武备、设谏官、均卫兵、建学校、立朝仪,事多施行。凡所荐引,皆知名士,士亦归重之。帝与近臣言及勋旧大臣,因谓国祯曰:“朕昔出征,同履艰难者,惟卿数人在尔。”遂拜集贤大学士,进阶光禄大夫。每进见,帝呼为许光禄而不名,由是内外诸王大臣皆以许光禄呼之。升翰林集贤大学士。卒年七十六。时大臣非有勋德为帝所知者,罕得赠谥,特赠国祯金紫光禄大夫,谥忠宪,人以为荣。后加赠推诚广德协恭翊亮功臣、翰林学士承旨、上柱国,追封蓟国公。

    初,国祯母韩氏,亦以能医侍庄圣太后,又善调和食味,称旨,凡四方所献珍膳旨酒,皆命掌之。太后闵其劳,赐以真定宅一区,岁给衣廪终身,国祯由是家焉。子扆。

    扆字君黼,一名忽鲁火孙,从其父国祯事世祖于潜邸,进退庄重,世祖喜之,赐今名。俾从许衡学,入备宿卫,忠慎小心。尝因事忤旨,欲罪之,帝后悔,谓近侍帖哥曰:“朕欲罪忽鲁火孙,汝何不言?汝二人自今结为兄弟,有所谴责,则更相进谏。”乃置金酒中,赐二人饮,以为盟。时裕宗居东宫,帝又谕忽鲁火孙曰:“若太子罪汝,将谁谏耶?”遂命东宫臣庆山奴亦同饮金酒。俄除礼部尚书、提点太医院事,赐日月龙凤纹绮衣二袭。每外国使至,必命与之语,辞理明辨,莫不倾服。改尚医太监。帝尝命画工写其像赐之。转正议大夫,仍提点太医院事。

    有窃大安阁礼神之币者,将诛之,群臣莫敢言,忽鲁火孙独谏曰:“敬神,善事也。因置人于死地,臣恐神不享所祭。”帝即命释之。忽鲁火孙与丞相安童善,国政多所赞益,桑哥忌之,数谮于上,帝不之信。桑哥败,系于左掖门,帝命忽鲁火孙往唾其面,辞不可,帝称其仁厚,赐以白玉带。且谕之曰:“以汝明洁无瑕,有类此玉,故以赐汝也。”成宗即位,迁中书右丞,行太常卿。力辞,乃命以中书右丞署太常事。俄改陕西行中书省右丞。时关中饥,议发仓粟赈之,同列以未得请于朝不可,忽鲁火孙曰:“民为邦本,今饥馁如此,若俟命下,无及矣。擅发之罪,吾当独任之,不以累公等。”遂大发粟,不数日命亦下。明年旱,祷于终南山而雨,岁以大熟,民皆画像祀之。

    忽鲁火孙不事生业,田宅皆上所赐。有足疾,不能行,仁宗以为先朝老臣,特敕乘小舆入禁中,访以旧事。后足益弱,不可出,每国有大政,诏使近侍即其家问之。特授荣禄大夫、大司徒,食其禄终身。赠推忠守正佐理功臣、光禄大夫、陕西等处行中书省平章政事、柱国,追封赵国公,谥僖简。

    部分译文

    陈祐,一名天祐,字庆甫,赵州宁晋人,其家世代以农为业。祖父陈忠,精通经史,乡里皆尊他为师,死后,其学生谥曰“茂行先生”

    祐自幼好学,家贫,母亲张氏曾剪发卖钱,为他买书。长大博通经史。当时诸王可自任官属,宪宗三年(1253),穆王府任 祐为该府尚书,赐其父母银十铤、锦衣一套。穆王的封藩地在陕、洛,任祐为河南总管。他去上任那天,首先去拜访金末名士李国维、杨杲、李微、薛玄,向他们求教治世之道。他又奏请免征西军数百家的各种赋税,提出二十余件有利于人民的事,请朝廷施行。这些都得到朝廷的采纳。

    世祖即位,将陕、洛地区划为河南西路。中统元年(1260),任命 祐为河南西路总管。当时州县官吏因为未给俸禄,多贪婪暴虐,而唯有祐以清廉著称,在此为官八年,始终如一。至元二年(1265),调任南京治中。河南东部发生蝗灾,以徐州、邳州尤为严重,官府令百姓捕捉。 祐到灾区视察后提出:“捕蝗恐伤庄稼,如今蝗虫虽多,但谷已熟,不如早开镰收割,可省捕蝗的劳力。”有人说请示上级,不可擅自做主。 祐说:“为救民而获罪,我也甘心。”即令捕蝗的人回去收割。

    至元三年,朝廷赐祐虎符,授嘉议大夫、卫辉路总管。卫辉是四方交通必经之地,一向难以统制。 祐到任后,申明法令,建立孔子庙,修比干墓,进行祭祀。他离任后,这里的百姓为他立碑颂德。他曾上书世祖,提出创立太平盛世的“三本”:一为太子是国本,应早立太子;二为中书省是行政之本,应责成中书省专心于政务;三曰人材是治国之本,应慎重地选拔人材。这些意见虽未完全被采纳,但受到当时人的称赞。

    至元六年,设置提刑按察司,首先任命 祐为山东东西道提刑按察使。这时,中书、尚书两省并立,世祖打算把二者合而为一,召集大臣共同讨论。祐刚回朝,就特命他参议其事。阿合马为尚书省平章政事,欲奏请升中书右丞相安童为太师,实际上是要夺中书省的权力,却又怕 祐反对,因而企图以进祐为尚书省参知政事的官职来拉拢他。在讨论中,祐极力主张中书省为行政之本,是祖宗所创立的,不可废止;三公本为古代官制,今徒有虚位,不必设。废中书省的事就此结束。阿合马恼怒 祐违反了他的意图,把他调出京外任佥中兴路行尚书省事。西凉隶属于永昌王府,该地达鲁花赤及总管为人诬陷,王欲逮捕法办, 祐竭力为他们申辩。王虽大怒,而祐的辩护更强,王终于醒悟。二人皆免罪,认为祐是他们“再生父母”

    朝廷大举伐宋,派 祐征调军队,山东百姓多逃避,闻祐来,都出来应征。十三年,授祐为南京总管兼开封府尹,官吏多惊慌失措。祐对他们说:“何必如此惊慌!你们以前为盗跖,而今为颜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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