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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赦后 (第1/2页)
23、赦后 23、赦后 元凤六年的初夏,承着赦天下的诏书一起颁下的,还有另外一份诏书。 ——制诏:“夫谷贱伤农,今三辅、太常谷减贱,其令以叔粟当今年赋。” 随着两道诏书一起传开的,是今上即将不讳的消息。 ——从元凤元年开始,赦天下的确有些太频繁了。 ——元凤元年,六月,赦天下。 ——元凤二年,六月,赦天下。 ——元凤四年,六月,赦天下。 ——元凤六年,夏,赦天下。 如此频繁的赦宥,而且,毫无理由… ——《书》曰:宥过无大。又曰:眚灾肆赦。 ——《易》曰:雷雨作解君子以赦过宥罪。 ——《周礼》秋官司刺掌三宥三赦之法春秋书肆大眚斯皆赦宥之制也。 可以说,赦宥之制古来有之,原因是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续,故帝王开仁恕之道,行旷荡之恩,所以释既往之辜,示自新之路也。 这种制度能延续至今,自然也有一定道理,不过,古人也有言曰:“赦不欲数,数则惠jiān,非为政之善也。” 《管子》云:“凡赦者,小利而大害也,故久而不胜其祸。故赦者,马之委辔也,无赦者,痤疽之矿石也。” 因此,赦宥之事是必须戒而慎之的。 自汉立国以为来,从高皇帝起,但凡赦天下,都是有因可查的。 ——不过,也不外乎那么几种。 ——展义时巡遂行于庆赐;吊民伐罪惟新其号令;睹灾异而戒惧;因祥瑞而报功… 以先帝来说,无缘无故直接赦天下也不过三次,还都是在天汉之后,相隔的时间也有三五年。 今上的赦天下就有些…让人不安了 ——后元二年,二月,今上即位,六月,赦天下。 ——始元四年,三月甲寅,立皇后上官氏,赦天下。辞讼在后二年前皆勿听治。 ——这两次都可以说是惯例。 ——没有什么让人不安的。 可是,今年即位的第二年,始元元年,七月,赦天下。赐民百户牛酒。 ——这就有些莫名其妙了。 毕竟,后元二年,先帝在二月就有一次赦天下,今上即位,在六月又赦天下,不过一年又一月,实在是没有必要再次大赦… ——不过,主少国疑,安定人心… ——也算是一个理由吧… 可是,元凤元年以后呢? ——没有灾异,也没有祥瑞,皇帝也没有巡狩… ——比年一赦… 只要不是愚钝到极点的人,这会儿都会想起来之前征召天下良医的事情了… ——那么,结论还不明显吗? 于是,本就炙热的盛夏时节,长安城比往常更热闹了几分。 ——虽然没有三年丧的要求,但是,皇帝崩,总归还有三十六日的丧服,除非大行皇帝有诏,否则,这三十六日之中,是禁取妇、嫁女、祠祀、饮酒、食rou的。 ——其它都还好,唯有娶妇、嫁女比较麻烦。 于是,元凤六年的盛夏时节,长安城中首先兴起的是一阵娶妇嫁女的热潮。 不仅是民间,宫中也同样如此。 天气渐热,兮君的风寒自然也好得差不多了,从shì医那儿得到了肯定的答复,中宫诸人才让皇后例行地审阅内谒者送来的奏书。 兮君自己也没有太在意,不过是想着找件事打发时间,因此,看到掖庭的奏书时,她不由就觉得奇怪了。 生怕自己记错了,兮君抬头让人去找大长秋,将掖庭去岁为同一件事所上奏书取来。 两份奏书一比,都不需要看内容,只看简册的长短,差别就十分明显了。 大长秋也乖觉,一看是这般情况,便先问皇后:“是否召掖庭?” 孝武皇帝,景帝中子也,母曰王美人。年四岁立为胶东王。七岁为皇太子,母为皇后。十六岁,后三年正月,景帝崩。甲子,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太后窦氏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三月,封皇太后同母弟田蚡、胜皆为列侯。 建元元年冬十月,诏丞相、御史、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诸侯相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丞相绾奏:“所举贤良,或治申、商、韩非、苏秦、张仪之言,乱国政,请皆罢。”奏可。 春二月,赦天下。赐民爵一级。年八十复二算,九十复甲卒。行三铢钱。 夏四月己已,诏曰:“古之立孝,乡里以齿,朝廷以爵,扶世导民,莫善于德。然即于乡里先耆艾,奉高年,古之道也。今天下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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