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溪笔谈_官政一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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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政一 (第4/4页)

如闪电,望见的行人无不躲避,每天能行五百多里。如果有军事前线需要紧急处置的机密事项,则金字牌自皇帝御前直接发出,三省、枢密院也不能参与。

    皇祐二年,江浙一带发生大饥荒,饿死的人枕藉道路。是时范文正以前执政为杭州知州,发放官府存粮及募灾民服役以救灾,采取的措施甚为周备。吴人喜竞赛划船,又好做佛事。希文于是放开禁忌让民众举行划船比赛,地方官员每天都到湖上宴集,自春至夏,居民也都空巷出游。又召集各佛寺的住持劝导说:“灾荒之年,工役的价钱最低,可以趁此大兴土木。”于是各寺院土木工程大兴。他又重新翻盖粮仓和官舍,每天役使上千人。监司奏劾杭州不救济灾荒,嬉戏游乐无节制,及公私大兴土木、伤害消耗民力等事。文正因此自上条奏,陈述所以要宴会游乐及兴造工程等,都是为了征集社会上的余财以赈济贫民。从事货物贸易、饮食服务、手工技艺及其他靠出卖劳力为生的人,仰食于公家及富贵人家的,每天不下数万人,救济灾荒的措施,没有比这更重要的。这一年,两浙地区只有杭州秩序安定,民众没有逃荒外流的,这都是范公救灾的恩惠。灾荒之年,发放国家粮仓的粮食,招募灾民兴修公益工程,近年已著录于令典成为制度。既能救济饥荒,又因此而成就利民事业,这也是先王泽及后世的一个优良的传统。

    庆历年间,黄河在北京大名府的商胡决口,久未能堵住,三司度支副使郭申锡亲自前往督察治理。凡是堵塞黄河决口,将近合上中间的一埽叫做“合龙门”,治决口的事功全在此举,而此时屡塞而不能合。此时合龙门的埽长六十步(三丈六尺),有水工高超提出建议,以为埽身太长,用人力不能把埽压下去,沉不到水底,所以河水不能断流,而缆绳多被冲断。当下应该把六十步的埽分成三截,每截埽长二十步,中间用绳索连接起来。施工时先下第一层,等埽沉到水底,再压第二层、第三层。旧水工和他争辩,以为这样做不行,说二十步的埽不能截断水流使它不漏,白白用三层,花费将增加一倍,而决口还是堵不住。高超对他们说:“第一层埽压下去,水流诚然未断,然而水势必然会减半;压第二层埽,只需用一半的力气,压好后水流纵然没全断,也不过是小漏了;等到压第三层,就是平地施工,足以尽人力了。在第三层处置完毕后,下面的两层即已自为水中的泥沙所淤,更不烦再用人力费功。”郭申锡支持旧水工的方案,不采取高超的建议。这时贾魏公为河北帅,驻大名府北门,独以高超的建议为对,于是他暗地里派出数千人,准备在下流截捞合龙失败后被冲走的埽。申锡按旧水工的方案实施既毕,合龙的埽果然被冲走,而黄河的决口更加严重,申锡也因此过失而被谪官。最后还是用高超的计策,商胡的决口才被堵住了。

    宋代云梯食盐的种类极多,以往史书所记载的,在周边少数民族地区已自有十多种,中原地区所出产的也不下几十种。现在官私通行的有四种:一种是“末盐”,就是海盐,供河北路、京东路、淮南路、两浙路、江南东西路、荆湖南北路、福建路、广南东西路共十一路的人食用;其次是“颗盐”,为解州盐泽及晋州、绛州、潞州、泽州所出产,供京幾路、南京路、京西路、陕西路、河东路及褒州、剑州等地的人食用;再次是“井盐”,是靠凿井获取原料制造的,益州、梓州、利州、夔州四路的人食用这种盐;又次是“崖盐”,出产于土崖之间,阶州、成州、凤州等州的人食用这种盐。各地食盐的生产,只有陕西路的颗盐有定额的税收,每年盐税钱为二百三十万缗;其余的税收额度多少不定,总计大约每年收入二千多万缗。这些缗钱,只有东南沿海的末盐每年单独发行盐钞三百万,其收入用于河北边防官兵的食盐供应;其他地方的盐税都不过用作本地官府的经费而已。沿边籴买食盐的费用依靠三司度支部所掌管的中央财政的,河北则用海、末盐的税收,河东、陕西则以使用颗盐及蜀茶的税收为多。食盐的运费,规定凡行一百里,陆运每斤收四钱,船运每斤收一钱,以此为准。

    太常博士李处厚担任庐州慎县县令时,曾有人被殴打致死。李处厚前往验伤,用了往尸体上涂敷糟rou、灰汤等办法,都没有办法查出伤迹。有一个老人求见,说:“我是县衙里的老文书,听说大人查不出尸体的伤迹,其实这不难辨别。在正午的阳光下用一把新的红油伞罩住尸体,再往尸体上浇些水,那伤迹就一定会显现出来。”李处厚照他的话去做,尸体的伤迹清楚地显露了出来。从此以后,江淮一带诉讼验尸时往往使用这种方法。

    陕西的颗盐,过去的办法是官府自行组织搬运,设置专门的机构购进和卖出。兵部员外郎范祥始创为钞法,使商人到边境州郡纳钱四贯八百,即售予一帖盐钞,到解州盐池换取食盐二百斤,任由他们私自贩卖,以收入的钞钱充实边塞的费用,同时省去了数十个州县搬运食盐的劳苦。往日辇运拉车的牛和驴,每年因为盐运役使而死者达上万头,因为国家食盐专卖而犯禁抵罪的人不可胜数,这些情况至行钞法而都得以避免。钞法实行既久,盐价时有高低,又于京师设置都盐院,由陕西转运司自行派遣官员主持供应出卖事务。京师的食盐,如果每斤卖不到三十五钱,就敛藏入库而不发卖,以使盐价上涨;如果超过了四十钱,就大批发放库存的食盐,以抑制商人的暴利,使盐价保持稳定。而盐钞的发放是有定额的,推行数十年,国家至今赖以为利。

    河北地区的盐法,太祖皇帝曾颁降手书的敕令,允许民间贩卖,只收税钱,不许官府专卖。后来有关部门屡次奏请禁止私卖,仁宗皇帝又有手批的诏书说:“朕终不使河北百姓常食贵盐。”凡是建议禁绝私盐的官员都被罢职外放,河北父老都手捧灰土,借以点火焚香,望阙膜拜,欢呼称谢。熙宁年间,又有人向皇上建议禁止私盐。我当时在三司,访求太祖、仁宗的手书敕令没有见到,然而人人能传诵那些话,禁止私盐的建议也最终被搁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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