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种孤独_布朗宁自动步枪手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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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朗宁自动步枪手 (第4/4页)

。“嘿,我们走吧,”她说。“走吧。我想回家。”

    “啊,玛丽,”另一个姑娘,啤酒和调情让她的脸飞红(她现在戴着矮个士兵的船形帽)。“别那么傻。”不,看到费隆那痛苦的脸后,她竭力帮他解围。“你也在军队里吗?”她快活地问,隔着桌子靠过来。

    “我?”费隆说,吓了一跳。“不,我——可我过去在。我离开军队好长时间了。”

    “哦,是吗?”

    “他以前是个布朗宁自动步枪手,”矮个士兵告诉她。

    “哦,是吗?”

    “我们要《圣徒》!…‘我们要《圣徒》!”现在,整个舞厅里,四面八方,各个角落里人们都在叫着,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急迫。

    “嘿,走吧,”玛丽又对她的女伴说。“我们吧,我累了。”

    “那走吧,”戴着士兵帽子的那个姑娘不高兴地说。“如果你想走,你就走吧,玛丽。难道你自己一个人不能回家吗?”

    “别,等等,听着——”费隆一下弹起来。“先别走呀,玛丽——我跟你说。我再去买些啤酒回来,好吗?”她还没来得及拒绝,他已经跑了。

    “不要给我买了,”她冲着他后背叫道,可是他已经在三张桌子之外了,快步朝这屋子的厢房走去,酒吧就在那边。“,”他低声说着。“…”他站在临时代用酒吧处排队时,那些折磨他的想象,因为愤怒更强烈了:出租车内会有一番肢体的挣扎,撕烂的衣服;在卧室里会使用蛮力,窒息的会变成呜咽,最后变成的痉挛与低吟。噢,他会让她放松!他会让她放松!

    “快点,快点,”他对吧台后那个笨手笨脚地对付着扎啤、啤酒木塞、湿钞票的家伙叫道。

    “我们——要——《圣徒》!”“我们——要——《圣徒》!”舞厅里的喊声达到了顶峰。然后,鼓点砸出无情、粗暴的节奏,变得几乎无法忍受,直到它结束在一阵铙钹声中,又换成了铜管乐队粗糙的声音,人群简直疯狂了。费隆用了一小会儿才意识到,现在乐队演奏的是《圣徒在行进》,这时他终于端着扎啤,从酒吧转身往回走了。

    这个地方现在成了一所疯人院。姑娘们高声尖叫,小伙子们站在椅子上狂吼,胳膊乱舞;玻璃杯砸碎了,椅子在旋转,四名警惕地靠墙站着,以防,这时乐队安全奏出这首曲子。当圣徒在行进噢,当圣徒在行进…

    费隆推推搡搡、慌慌张张地穿过喧嚣的人群,试图找到他们那一伙人。他找到了他们那张桌子,可无法确定是不是他们的——因为空无一人了,只有揉成一团的香烟盒和一摊啤酒印渍,还有一把翻倒在地的椅子。他以为他在疯狂舞动的人群中看到了玛丽,可后来发现是另一个穿着同样裙子的高个黑发姑娘。接着他以为他看到了矮个士兵,在房间那头冲他猛打手势,他费力挤过去,却是另一个有着乡村男孩脸孔的士兵。费隆转来转去,满身大汗,在让人昏头昏脑的人群中找来找去。有个穿着汗湿的粉红衬衫的男孩,一个趔趄,重重地撞到他胳膊肘上,冰凉的啤酒泼洒到他手上,袖子上,他才意识到,他们走了。他们把他给甩了。他出来到街上,飞快地走着,钢片鞋跟重重地踩在地上,在吼叫与爵士乐的sao乱后,夜间的汽车声听来惊人地静谧。他盲无目的地走着,也没了时间感,除了鞋跟重重地踏在地上,除了肌rou的拉扯,除了颤抖着吸进空气,又猛地吐出来,除了沸腾的血液外,他再也没别的感觉。

    他不知道是过了十分钟还是一个小时,是走了二十个街区还是五个,这之后,他只好慢了下来,在一小撮人群边上停下来。这群人挤在一个有灯光的门口,正朝他们挥着手。

    “往前走,”一个说着。“请往前走。不要停下。”

    可是费隆,和其他大部分人一样,站在那儿不动了。这是个讲演厅的入口处——他知道是因为里面灯光虽昏黄,可刚好得清公告栏上的字;这段大理石楼梯一定通往礼堂。可最吸引他注意的还是警戒线那儿:三个跟他年纪相仿的男人站在那里,他们的眼里闪烁着正义的光芒,头戴某个老兵组织的那种金色蓝边的船形帽,手里举着标语牌,上面写着:彻查这个第五修正案的分子米切尔教授滚回美国斗士们米切尔

    “往前走,”在说。“接着走。”

    “公民权利,我的天,”费隆胳膊肘处有个平淡的声音嘀咕着。“他们应该把这个米切尔关起来。你读过他在参议院听证会上说的东西吗?”费隆点点头,想起许多报纸上都有那张虚弱、自命不凡的脸。

    “看那边——”那个嘀咕的声音继续说。“他们来了。他们了。”

    他们就在那边,正从大理石台阶上走下来,经过公告牌,来到人行道上:男人们身着雨衣、油腻腻的粗花呢外套,举止狂妄,穿着紧身裤的姑娘们看着像从格林威治村来的,中间有几个黑人,还有几个整洁的、有点难为情的男大学生。

    示威者们往后靠,静静地站着,人们一只手高举着手里的标语牌,另一只手握成拳放在嘴边:“呸——!呸——!”

    人群跟着:“呸——!”“呸——!”有人叫道“滚回俄罗斯去!”

    “往前走,”在说。“往前走。接着走。”

    “他来了,”那个嘀咕的声音说。“瞧,他了——那就是米切尔。”

    费隆看到他了:高个子,极瘦的男人,穿着廉价的双排扣西装,衣服对他而言,大了点,手里拎着公文包,两个戴眼镜、长相一般的女人走在他两侧。这就是报纸上那张自命不凡的脸了,他慢慢地从一边望到另一边,脸上是宁静、超然的笑容,仿佛在向遇到的每个人:哦,你这个可怜的傻瓜。你这个可怜的傻瓜。

    “杀了这个杂种!”

    有几个人飞快地扭头看着他,费隆这才意识到足他在叫;接下来他只知道要继续吼下去,一遍又一遍,直到他的嗓子哑了,像个孩子在哭:“杀了那个杂种!杀了他!杀了他!”

    他经过四大步的推挤、冲撞,来到了人群最前面;可是有个示威者扔掉标语牌,跑到他跟前,对他说:“放松点,老兄!放松点——”可是费隆把他推到一旁,又与另一个扭打起来,他再次挣脱掉,双手抓住米切尔大衣前襟,像拆毁一个歪七扭八的木偶一样撕扯着他。他看见人行道上米切尔的脸往后缩,湿嘴唇上满是恐怖。当蓝色手臂高高地举到他头顶时,最后他只记得:绝对的满足与彻底的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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