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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志 (第7/9页)

,制订了九章法律。

    到了孝惠帝、高后的时候,百姓刚免除战争的毒害,人人都想抚育儿童事奉老人。萧何、曹参任丞相,用无为之策来安定百姓,顺从他们的要求,而不加以扰乱,因此百姓衣食丰盛,刑罚使用得很少。

    等到孝文帝即位,亲自修行清静无为的政治,鼓励人们去耕织,减免田租和兵赋。而且他的将相都是从前的功臣,少华美而多朴实,以秦国灭亡的政治作为教训,定罪评议一定要宽厚,以议论他人的过失为耻。教化流行天下,揭人隐私的习俗改变了。官吏安于本职,百姓高兴地生产,积累逐年增加,人El逐渐增长。风俗教化真诚纯一,法令简略。选拔张释之任廷尉,有疑点难以定罪的人从民心处罚,因此刑罚大大地减省。以至于被判罪的全年衹有四百人,形成刑法搁置不用的风气。

    孝文帝在位十三年后,齐国太仓令淳于公有罪应当判刑,奉诏令逮捕捆送长安。淳于公没有儿子,有五个女儿,当要被逮捕的时候,他骂他的女儿说: “生孩子没有男孩,紧要关头没有用处!”他最小的女儿缇萦,独自哀伤悲泣,就同他的父亲一起到长安,给皇上写信说道:“我的父亲为官吏,齐国中都称赞他廉洁公平,现在犯罪应当受罚。我哀痛那些死了的人不能复生,被行刑的人不能恢愎,即使以后想改正过错重新做人,也没有道路可走了。我愿意被没入官府为奴婢,以此赎解父亲的刑罚,使他得以重新做人。”信到了天子那裹,天子哀悯她的心意,就下令道:“制诏御史:曾听说有虞氏的时候,用画着不同图文标志的衣服帽子表示不同等级的制服作为刑杀的象征,而百姓不去犯罪,这是何等地太平!现在刑法有三种rou刑,但邪恶仍然没有停止,过失到底在哪裹?难道是朕的道德浅薄,教化不明确不成!我很惭愧。因为训诫引导不正,愚民就陷入罪恶了。《诗》上说:‘和乐简易的君子,是百姓的父母。’现在人有罪过,还没有进行教育而刑法就已加上来了,有人想改正行为去做善事,却没有道路可到达,朕很哀怜他们。刑罚至人截断肢体,刀刻肌肤,终生都不能再生长复原,这种刑罚何等地痛苦而又不道德啊!难道合乎是人民的父母的含意吗?我命令废除rou刑,予以改替;现令罪犯各自根据轻重,不逃亡的,满了年数就免为平民。以上作为条令。”

    丞相张苍、御史大夫冯敬上奏说道: “rou刑用来禁止邪恶,所据由来已久了。陛下下达英明的诏令,怜悯万民中一旦有过错被处罚的人终生受苦不息,等到罪人想改正行为去做善事却没有道路可以通达,这样盛大的恩德,是臣下等人所比不上的。臣等谨慎地建议请求确定刑法为:所有应当处完刑的人,把完刑改为城旦刑舂刑;应当处黥刑的,把剃去头发而以铁圈束颈的刑罚改为城旦刑舂刑;应当处劓刑的,用竹板打三百;应当斩左脚的,用竹板打五百;应当斩右脚的,以及杀了人先自首的,加上官吏犯了接受贿赂而枉法,看守官府财产物品而自己盗取,已被判罪而又犯笞罪的人,都要处以弃市。罪犯的案件已判决,服完刑改为服白天守城门的城旦刑和舂刑的,满三年改为服鬼薪白粲刑。服鬼薪白粲刑满一年的,改为服隶臣、隶妾刑。服隶臣、隶妾刑满一年,就免罪为平民。服隶臣、隶妾刑满二年,就改为服司寇刑。服司寇刑一年,以及服如同司寇刑的刑满二年,都免罪为乎民。其中逃亡的以及犯有重罪的,不适用这个法令。在此法令之前服城旦刑舂刑但没有禁锢的,与完刑改为服城旦刑舂刑一样免除刑罚。臣等冒死请示。”皇帝下诏说: “可以。”这以后,在外有刑轻的名声,在内实际上在杀人。斩右脚的人又要被处死刑。斩左脚的罪犯要用竹板打五百,应当服则刑的用竹板打三百,服刑的人大都被打死了。

    景帝元年,皇上下令说:“加笞刑与死刑没有区别,侥幸没有死的,也不能自理。确定的刑法应是这样:笞五百改为三百,笞三百改为二百。”这样罪犯仍不能保全生命。到了景帝六年,又下令说: “加答刑的人,有的到死而答数还没打完,朕很哀怜他们。减笞三百为二百,笞二百为一百。”又说: “打竹板,是用来教导他们的,要确定行刑刑具的法令。”丞相刘舍、御史大夫卫绾请示: “竹板,杖长五尺,主干一寸,竹的末端厚半寸,都把竹节削平。应当受笞刑的要扪。臀部。不得更改行刑的人,惩罚完一个罪犯后才更换行刑人员。”从这以后受笞刑的人得以保全,但残酷的官吏仍把造作为威吓。死刑既然太重,而生刑又太轻,那么百姓就容易犯法。

    等到孝武帝即帝位,外面追求征讨四夷的功劳,在内大肆追求声色的欲求,征集动用民间的人力和物资频繁,百姓耗损严重,贫困的人犯法,残酷的官吏掌握判刑的权力,为非作歹的人仍不止。于是招进张汤、赵禹之辈,一条一条确定法令,制作了知人犯法不举告、负责实地监察部主有罪一同判罪的法令,放宽酷吏执法苛刻的罪过,立即诛杀放出犯人的官员。这以后邪恶狡猾的官吏钻法律的空子,互相比较,法纲逐渐峻密。法令一共有三百五十九条,死刑有四百零九条,一千八百八十二件细节,死罪的判决和旧例相比较为一万三干四百七十二条。文件充满几案书架,重要的文献不能全都看到。因此郡国接受使用的相矛盾,有人罪相同而判处相异。jianian吏趁机会做交易,想要人活就附上使他活的评议,想要陷害人就与死罪案例相比附,以构成死罪。议论的人都为此感到冤枉哀痛。

    宣帝在民间时就知道情况如此,等到登上帝位,廷史路温舒上奏书,说秦朝有十种过失,其中还有一种被保存,那就是治理罪犯的官吏。所说的话在《温舒传》。宣帝为此感到深深哀痛,就下令道: “近来官吏使用法律,舞文弄墨量刑日益加重,这是朕的不德。判案不适当,让有罪的人起邪恶的念头,无辜的人反而遭到杀戮,父和子相悲伤痛恨,朕对此很哀痛。现派廷史与郡国一同审讯囚犯,任务轻俸禄薄,现设置廷平,官俸六百石,人员四个。一定要公平对待,以使朕感到满意。”于是选拔于定国任廷尉,求得明察宽恕的黄霸等人任廷平,秋季的第三个月到朝廷议罪。当时皇上经常到宣室殿去,在那裹居住着进行斋戒并处理案件,官司刑法号称公平。当时涿郡太守郑昌上奏说道:“英明的君王设置直言规劝的大臣,不是发扬圣德,而是为防备安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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